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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广东省物价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和省对执行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经批准,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降低了部分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现将2005年1月1日前经国家和省核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投诉电话:12358)。

200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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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一月已取消的项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取消24项省定涉及行政许可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国家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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