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抒己见 齐论广东春运公路票价浮动方案

----2002年广东省春运公路客运价格听证会于12月8日在广州举行


 

本报讯 记者蔡志敏 通讯员庄振锡报道
12月8日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2002年广东省春运公路客运价格听证会”在省政府迎宾厅举行。中央电视台、广东省电视台对听证会全程进行现场直播,广东价格信息网也现场跟踪报道本次听证会情况。国家计委和广东省政府的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聘请了由经营者、消费者、社会团体、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代表33个,并向社会公开设立了65个旁听席位。

广东省物价局陈小川局长主持了会议。

会上广东省交通厅代表介绍2002年春运广东公路客运票价浮动方案。他指出,90年代以来广东公路春运旅客发送量呈逐年增长趋势,今年全省公路共发送旅客5849万人次,预计明年将超过6000万人次。为解决供需矛盾,化解社会风险,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好”故提出本方案。方案的内容为:春运节前第一个五天,全省公路客运运价执行平时运价;其余十天除“八市一港”开往各地的公路客运班车运价按现行基价最高可上浮80—90%外,其余各地运价最高可上浮60—70%;节后二十五天,各地之间的公路客运运价按各车型基价最高可上浮60—70%。由于今年燃油价格大幅下调等原因,本方案跟今年相比允许的最高上浮的比例有所下降。

对于省交通厅提出的方案,广东省物价局林林副局长作初审意见。他指出,省交通厅提出的春运公路客运票价上浮要求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广东春运客运基价上浮幅度,省物价局将在充分听取听证代表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从保护消费者利益,调动客运企业积极性,平衡客流,化解春运社会风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按照法定的程序予以确定。

受广东省物价局委托,咨询机构——华南理工大学交通学院在会上作了广东省公路旅客运输成本调查报告,对广东公路客运运输成本及利润构成进行说明。他们的结论是:在广东,春运成本比平时平均增加30%左右,客运企业的利润率较低,春运期间的利润额占全年利润总额的20-30%。

各方代表对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展开了论证,代表们论据确凿、针锋相对把会议推向一个又一个的高潮。会上共有22位代表做了发言,未发言的部分代表表示,在未来的一个星期内将向广东省物价局提交书面意见。

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孙民权听取了代表的发言表示,回去将好好总结经验,今后将在充分考虑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有关政策、法律,作出合理的调价方案。

最后,广东省物价局陈小川局长做了小结。她指出,本次听证会很多代表赞成2002年春运公路客运票价继续实行浮动办法,并对如何结合广东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浮动政策提出以下意见:一是票价浮动幅度不宜过大。代表们提出:春运公路客运市场竞争不充分,政府应合理控制春运票价上涨幅度,2002年的上浮幅度不应超过今年的水平。二是科学核算并公布春运公路客运成本和盈利水平。代表们认为,政府应加强对公路客运行业成本的调查和认定,维护消费者在价格制定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价格决策建立在科学的成本核算基础上。三是春运价格浮动时间应结合广东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代表们建议,我省春运价格应结合广东春运客流特点,在与全国统一春运时间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实行不同时段不同上浮幅度的做法。四是在运用价格政策调节春运客流作用的同时,也要发挥其他政策手段的作用。代表们认为,要加强客运市场监督管理,实行社会运力市场准入制度,动员闲散车辆参与春运公路客运,增加运力,降低价格上涨压力。

会上,也有部分代表不赞成春运公路客运票价上浮,认为省交通厅、咨询机构提出的春运成本水平过高,认为春运票价上浮并不能削峰平谷。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上述意见,省物价局将认真考虑和研究,在充分兼顾消费者、经营者利益以及确保春运安全、有序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尽快上报省政府审批后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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