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的通知
粤价〔2007〕224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2号令),加强成本监审配套法规建设,规范成本监审行为,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现将《广东省物价局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