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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期
(总第491期)
广东省物价局检查分局 二○○六年四月六日
广东省中山市查处通信行业价格欺诈专项行动进展顺利
中山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查处通信行业价格欺诈专项行动的一系列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从
3月10日开始,集中开展了查处通信行业价格欺诈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结合实际,周密部署
(一)组织到位,保障有力
收到通知后,中山市物价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挂帅,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中山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和市场监管科共同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为中山市开展查处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中山市采取了同级检查和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市物价检查所和市场监管科下设4个检查小组,负责对全市范围的通信企业、增值服务提供商(SP)及城区较大规模手机销售店、电信一条街开展检查。各镇区物价检查所(站)负责本辖区的检查。同时,组织全所检查力量分赴各镇区,联合镇区物价检查所检查人员共同进点开展工作。
(三)吃透政策,确保成效
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市检查所和市场监管科专门组织检查人员认真研究国家和省的文件精神,剖析省检查分局精选出来的通信欺诈典型案例,比照现行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将典型案例、文件和政策法规三者间进行有机地联系起来。此举有效地推动了检查人员从“数据对比型”向“推理论证型”的转变,为深入扎实开展本次查处行动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抓住重点,分步实施
中山市查处通信行业价格欺诈专项行动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积极动员,顺利完成进点工作。3月10日,市物价检查所召开动员会,向六大通信运营企业中山分公司,以及东耀、协亨、中域电讯三家大型手机销售商传达了国家发改委和广东省物价局的通知精神,督促各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落实联络员制度。会上,中山市物价局还向六大通信运营企业中山分公司统一派发了检查通知书,完成了进点工作。
第二步,宣传造势,广泛收集办案线索。中山市一方面利用电视台《物价广角》栏目、电台《物价之声》、中山物价信息网、《中山日报》、《中山物价信息》刊物等五大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中山市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向社会征集线索,发动群众在遇到通信价格欺诈时拨打12358进行举报。另一方面分成4个检查组主动出击,通过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从外围走访六大通信运营企业和手机销售一条街、规模较大的手机销售店铺,注重收集各公司派发的宣传单张,借助数码相机、摄影机记录各公司的广告横幅,广泛收集证据。
第三步,有针对性地对相关企业开展检查,寻找突破口,务求取得实效。根据“先易后难、由外到内、由此及彼”的工作思路,考虑到价格欺诈行为取证问题,按照检查内容要求,缩小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宣传单用语和短信服务。根据线索,重点对6类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进行处理,曝光典型案例。通过具体的检查工作引导建立和培育发展通信行业的“价格诚信单位”。
3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检司张满英副司长率督导组到广东省督促指导查处通信行业价格欺诈工作。期间,张副司长对广东省中山市物价局开展查处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的具体要求:一是要上下结合,各级物价部门一定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二是要内外结合,要把企业的内部控制与政府的外部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三是要纠建并举,把查处通信行业价格欺诈与开展价格诚信活动结合起来;四是要广泛发动,物价部门的专业检查和社会监督要有机结合起来,扩大检查影响。
(中山市物价检查所、案审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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