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期
(总第496期) 认清新形势 找准切入点扎实开展查处价格欺诈工作
广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2005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这一中心工作,大胆实践,开拓创新,认清新形势,找准切入点,积极推进查处价格欺诈工作。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提高对查处价格欺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广州市场发育程度相对较为成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经营者的价格法律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逐步增强。经过多年来的整治,我市经营者价格行为得到了较好的规范,依法经营、诚信兴商的理念基本树立,明码标价状况得到改观,特别是国有大型商场的明码标价比较规范。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商品供给的不断增长,虚构原价、虚假标价、虚夸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开展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是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的必然要求,是价格主管部门落实“放得开、管得好”的总体要求、加强新形势下市场价格监管的重要途径,也是坚持执政为民、构建和谐广州的重要举措。
在充分认识查处价格欺诈工作重要性的同时,我们也深深体会到,打击价格欺诈是一项长期的艰巨工作,不可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还应当积极探索查处价格欺诈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坚持监督检查与整顿规范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帮助教育相结合、依法监管与法制宣传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努力处理好保护经营者合法价格权益与打击价格欺诈行为的关系,处理好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关系。同时,我们不断创新工作载体,通过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打击价格欺诈、规范明码标价、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建立社会价格监督网络等多种手段,扎实开展查处价格欺诈工作,努力规范经营者市场价格行为。
二、深入调研,把握重点,找准查处价格欺诈的切入点
经营者价格欺诈的手段五花八门,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这一方面加大了整治价格欺诈的工作难度,致使有些经营者屡禁屡犯、禁而不止;另一方面也表明我们只有找准切入点,重点突破才能使查处价格欺诈工作取得成效。为此,市物价局局长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在消费畅旺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期间,突击巡查市场,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情况,掌握价格欺诈的新动态,认真摸索、积极研究当前我市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和规律。通过多次深入的调研,我们发现,目前我市大多数经营者都是利用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明码标价来进行价格欺诈,如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标价、谎称降价等。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召集有关同志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进而确立了我市以规范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明码标价管理为切入点来整治价格欺诈的工作思路。这一工作思路的确立,为我市整治价格欺诈工作找到了方向,明确了要求,为查处价格欺诈工作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三、开拓创新,建章立制,为整治价格欺诈建立制度保证
通过深入调研,我们发现经营者和消费者对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明码标价的政策比较陌生,根本没有意识到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而非随心所欲,想怎么标价就怎么标价。对此,我们除认真贯彻落实好《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外,还必须进行创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收集、整理、完善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以便于经营者了解和掌握价格政策,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在深入市场,深入企业,听取区县物价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又广泛征求了大型商业企业等经营者的意见,集思广益,五易其稿,我们最终形成了《关于加强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明码标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以文件的形式于2005年6月下发执行。《通知》对经营者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明码标价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经营者应当如何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有哪些行为、降价标价签的监制、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工作要求等等。这是我市首次对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明码标价管理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标志着我市以规范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明码标价管理为重点的查处价格欺诈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四、扩大宣传,营造氛围,提高政策的透明度
我局利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以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为重点的禁止价格欺诈的有关政策。一是派发禁止价格欺诈宣传资料。我局统一印制了“推进价格诚信、禁止价格欺诈”宣传手册2万份,免费派发给经营者和消费者,让经营者和消费者了解和掌握价格政策。二是开展“推进价格诚信、打击价格欺诈”宣传执法月活动。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05年9月26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物价局联合举办“推进价格诚信、打击价格欺诈”宣传执法月活动。在活动现场向群众派发价格宣传资料共2000多份,现场接受群众的价格咨询和举报130多起。三是通过专栏节目广泛宣传价格政策,加大宣传造势力度。2005年8月,我局与广州电视台联合录制了“禁止价格欺诈”专题节目,宣传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讲解价格欺诈的有关政策,提醒市民增强维权意识。我局还与广东广播电台“城市之声”节目组联合制作了“打击价格欺诈,维护群众价格权益”专题节目,价格执法人员在电台现场接听群众电话,接受市民关于价格欺诈方面的咨询。四是在“广州价格信息网”上设立“禁止价格欺诈”专栏。宣传价格欺诈的13种表现形式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道我市查处价格欺诈的进展情况。五是召开禁止价格欺诈提醒会。我们采取“抓大头”的办法,首先规范在广州城区市场影响大、消费者多、涉及面广的经营单位的价格行为,力求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逐步扩大整治范围。据此,我市分别组织召开了广州市大型连锁超市、北京路步行街、上下九步行街、海印电器城商家负责人参加的禁止价格欺诈提醒会。
五、倡导诚信,有机结合,发挥“价格诚信单位”示范作用
禁止价格欺诈与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是一脉相承、密切相关的。经营者诚信经营,就应当向消费者作出质价相符、公平真实的承诺,不能有虚假信息,不能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不能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我们把价格诚信建设和开展禁止价格欺诈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把禁止价格欺诈纳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工作体系中。首先在“价格诚信单位”中贯彻落实关于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发挥他们的表率作用,形成辐射效应。同时,在“价格诚信单位”评分标准中把无价格欺诈行为的权重由15分提高到30分。为更好地发挥“价格诚信单位”的示范作用,我局通过“广州价格信息网”宣传2005年评选出的35家“价格诚信单位”在禁止价格欺诈、倡导诚信经营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引导更多的企业诚信经商,自觉抵制价格欺诈行为。
六、加强检查,防惩并举,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
为确保禁止价格欺诈政策的贯彻落实,我市一方面加大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另一方面,采取边宣传边检查、边检查边规范的方式,坚持宣传与检查、查处与规范、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形成打击价格欺诈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是坚持不懈地开展以规范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明码标价管理为重点的禁止价格欺诈专项检查。在《通知》下发之后的7月份,我们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了全市性的禁止价格欺诈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通知》的落实情况。最近我市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止价格欺诈专项检查,并加大了处罚的力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经营者进行了严厉处罚。2005年我们重点查处了越秀区胜佳货仓商场的虚假标价行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其处以8000元的罚款,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进行曝光,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反响,起到了查处一家、震慑一片的效果。二是把禁止价格欺诈作为节日市场价格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期间,我们都开展全市性的市场价格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就是经营者明码标价情况和有无价格欺诈行为,对那些拒不标价或利用虚假标价进行价格欺诈,大发不义之财的不法商贩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三是开展分行业分阶段查处价格欺诈工作。从2005年10月至年2006年6月间,我市分四个阶段重点整治商业旺地、旅游、农贸市场、房地产四个行业价格欺诈行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整治工作主要由各区、县级市负责,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组成五个督导组,各负责督导两个区。四是集中精力整治商业旺地价格欺诈行为。从去年11月份开始,我市启动了历时三个多月的商业旺地价格欺诈整治工作,对各区、县级市辖区内商业发达、人流集中区域的价格欺诈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在总结前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市建立了整治商业旺地价格欺诈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各区、县级市的具体整治地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治时间,提出了目标要求,为深入开展整治工作提供了保障。
七、整合力量,齐抓共管,发挥社会监督网络作用
在开展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中,我们有效地调动和发挥了社会监督网络的积极作用,形成了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05年4月,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广州市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方案>的通知》,全面启动了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内容包括价格宣传、价格公示、价格监管和价格服务进社区。2005年9月,市物价局制定下发了《广州市社区义务物价员管理制度》,在每个社区聘请一位义务物价员,在全市建立了社区义务物价员队伍。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企事业单位义务物价员和乡镇物价监督员队伍建设。
为提高社会物价监督队伍的素质,充分发挥社会物价监督网络的积极作用,2005年4月我局下发了《广州市物价局关于“五员”培训的实施方案》,分批对企事业单位物价员、社区义务物价员、乡镇物价监督员、各类收费员、市场价格监测点报价员进行了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交流了经验,提高了素质,“五员”作用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挥,推动了我市禁止价格欺诈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以规范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明码标价管理为切入点,我市的查处价格欺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好转,经营者守法经营的理念不断增强,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在2005年11月份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价格欺诈工作汇报会上,广州重点介绍了查处价格欺诈的做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查处价格欺诈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不断研究探索新时期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思路和方法,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广州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