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春运期间,我省部分地区遭遇严重雨雪冰冻灾害,导致货物运输受阻,大量旅客滞留广东,面对这种严峻形势,全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沉着应对、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投入2008年春运价格检查工作,为维护我省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控制市场价格的不合理上涨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春运期间,全省共组成检查组205个,出动检查人员1762人次,检查客运企业、票务代售点、路桥收费站940个及商场、市场、火车站及汽车站周边敏感的饮食店、杂货店等,处理案件33宗,退款10717元,没收5916元,罚款23200元。
一、雨雪冰冻灾害下春运检查措施得力
(一)检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为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消除和防范各种隐蔽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确保春运期间不会出现因不正当价格行为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全省物价部门积极行动,按照省局的部署深入一线开展春运价格检查。为加大检查力度,1月28日起,省物价局由局领导、分局领导亲自带队,分赴广州、清远、韶关、深圳、珠海、中山、东莞、佛山、江门、惠州、肇庆等地与当地检查人员一起深入火车站、汽车站等旅客滞留较多的重点地区开展检查,取得良好效果。
(二)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服务大局。为维护旅客滞留地区价格秩序的稳定,春运检查范围由对客运票价的检查扩大到对火车站、汽运站、机场周边的商店、商场、超市的商品价格检查和对收费站绿色通道、减免路桥通行费、公路规费等的检查;从以往的抽查与检查相结合,改变为每日的检查与巡查相结合;特别是对重点地区的检查更广泛地采取了多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以确保整个春运市场的价格稳定。
广州市物价局组织市、区的检查力量,在旅客滞留集中的广州火车站广场、省汽车站、站前路、市汽车站、广州火车东站等周边地区,每日安排专人蹲点检查;广州市番禺、花都、越秀、天河、黄埔等区成立了春运票价监管小组,对区内铁路春运联网售票点,汽车客运站及社会代售点等实行每天票价巡查,及时消除和防范各种价格隐患的发生;韶关市对全市的14个客运站(场)实行每日一报价格监测制度;湛江市每天派出2个检查组暗访调查全市各主要车站、客运票务代售点;中山市会同工商部门对3个违规火车票代售点进行查处取缔;汕尾市联合市交通部门查处了汕尾至红海湾短途专线班车的乱收费行为;深圳市、区两级物价检查部门均成立了春运期间应急执法队,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确保快速反应,及时查处;惠州、汕头、清远等地建立每日检查巡查制度,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对不法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了春运期间的价格秩序。
(三)政策宣传及时到位,引导自律。为了确保春运期间价格秩序的稳定,各地充分利用宣传工具,以不同的形式,大肆宣传春运各项政策,引导企业自律,营造群众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氛围。
一是广东省物价局有关业务处专门就春运客运价格及相关政策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宣传解读政策规定;会同省交通厅印发了《关于加强2008年春运客运票价管理的通告》、《关于减收非广东省籍营运客车通行费的通告》和《温馨提示》,由各市物价局分发到全省春运有关的各站场、公路收费站及各非广东省籍参加广东春运的营运客车车主,告诫、提醒春运客运经营者及路桥业主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的春运客运价格政策,发动广大旅客共同监督,确保春运客运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是通过当地报纸、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宣传春运期间相关价格政策规定,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遵纪守法;告诫违法经营者立即自行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否则,按照《价格法》从严处罚;同时,让广大消费者了解到物价部门将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稳定心理预期,提高心理承受能力。
三是邀请媒体跟踪报道检查情况,曝光违法行为。为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全省除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正面引导外,对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起到了很好的教育、震慑作用。1月28-30日广东省、广州市及各区三级联动检查,组织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电台和电视台现场跟踪采访报道。同时,对7家经营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曝光。各地也通过当地报纸、电台和电视台及时报道春运检查的新闻。
四是召开客运企业和大型商家座谈会、告诫会,及时向经营者宣传春运价格政策,要求他们在春运和雨雪冰冻灾害期间以大局为重,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切莫趁此机会乱涨价、囤积居奇。面对面的谈话,让企业和商家更直接地体会到政府的用心和决心,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我省春运期间客运市场票价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和春运期间减免路桥费、畅通绿色通道等各项政策得到切实的贯彻落实,没有出现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对运价浮动政策的不理解引发较多的投诉。公路客运的部分线路由于平时乘客较少,客运票价会以最低的水平出售。春运期间,客流量发生了变化,客运企业会根据客运发送情况适时地调升价格,直至在黄金时间段达到物价部门规定的最高浮动幅度,虽然站场也设置了宣传栏、显示屏幕、咨询台等,但一些乘客仍误以为是客运企业乘机乱涨价而向物价部门举报投诉。
(二)个别客运站场存在超最高上限价格售票的行为。某市车站超出最高上限价销售两条线路班车车票,检查人员现场责令退还多收价款5208元,并召开价格告诫会对该车站各线路负责人实行告诫。某市以暗访形式突击检查两辆大型卧铺车,查处其超最高上限票价销售票价,多收金额共4210元。某市提高县区间专线班车票价,比规定的限票价超出1-3元不等,检查部门对此进行了处罚。
(三)铁路售票点违规现象有所抬头。由于京珠北等多条主干道封闭,国营售票点停止售票,社会售票点违规现象有所抬头。如某市物价部门会同工商部门及时对3个火车票社会代售点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取缔。
(四)个别地方出租车存在不打表或擅自提高起步价等行为。由于对出租车的价格违法行为检查取证较难,群众提供的票据一般很难证实价格违法行为的存在,监管难度较大。因此,该类价格违法行为一般都是根据群众举报,立即出动,当场查处。
(五)个别车站周边的商品销售店明码标价不到位。主要是由于客流量大,各种商品销售出去后,在补货的时候没有及时打上价码条。对这些情况,检查人员都采取边检查边规范的形式,责令其整改,现场监督其制作明码标价牌或价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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