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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大力推进惠农价费专项检查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巩固价格惠农、收费惠农成果,切实促进农民增收减负,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从2008年3月起,省物价局检查分局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全省惠农价费专项检查工作,有效推进我省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落实,目前,检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在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8〕167号)文件后,省物价局及时发出了《关于开展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粤价〔2008〕96号),全面部署我省的专项检查。在通知中,要求各地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认识本次检查,明确了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时限,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也纷纷转发了省物价局的文件,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积极部署开展检查工作。

二、打好基础,调研先行
    为了深入了解我省当前涉农收费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提高检查的针对性,2008年3月10日至13日,省物价局检查分局杨志民副分局长专门率队到清远市及所辖英德市等地进行涉农调研,并督导当地开展工作。调研组广泛与村镇干部、生猪养殖大户、种养业大户和广大农民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农民对化肥、防疫、农村合作医疗、教育收费等与农民密切相关价费问题的情况反映。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切实感受到农民对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较快存有忧虑,同时体会到经过历年来的涉农价费检查,特别是近年来开展的惠农价费检查,我省农村的乱收费现象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受到了广大农民的肯定。在调研中,亦发现个别地方在农民建房、生猪屠宰、有线电视等收费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调研组均一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深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研究了具体的处理方法,以便于下一步检查的全面铺开。

三、分片培训,交流督导
    为了进一步明晰政策,反馈前期调研与检查的情况,全面提高本次专项检查的成效,省检查分局于2008年3月31日至4月2日分期举办了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培训班。本次培训采取以会带训的方式,分别在江门的鹤山市和惠州的博罗县举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云浮、佛山、韶关、汕头、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清远、潮州、揭阳共16个地级市的分管惠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检查分局(所)领导参加了培训。省检查分局马云分局长、杨志民副分局长出席了培训班。各地汇报了前一阶段开展检查的情况,交流和探讨了好经验和好做法。在此基础上,省检查分局市场检查科向与会同志讲解了惠农价格和收费的政策要点,指出了目前在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答了各地提出的政策问题。
马云分局长在培训班中对各地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督导,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克服检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二是要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将价格公示进农村和价格服务进农村工作推向深入;三是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抓好好本地区的检查工作;四是要根据举报线索,及时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五是要把握好政策,依法处理价格违法案件;六是要按照部署,及时进行总结。

四、总结战果,深入检查
   在前一阶段的检查中,各地取得了一些成果,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了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落实。如在农资销售过程中,部分经营网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存在不标价、标价模糊和不规范等问题;电信公司在对农村低收入用户按政策落实收费减免政策不全面,只有部分实施减免优惠;部分县一级殡仪馆存在提高标准收取基本服务费和寄仓费、不开发票收费等问题;部分农村中小学存在收取补课费、教育基金、校服费、资料费、报纸费、设施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前期检查所发现的问题,继续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大力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本次检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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