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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开展第103届广交会旅业价格检查


二○○八年五月六日


   为加强对第103届广交会期间旅业价格的监管,从2008年4月15日开始,广州市物价局认真开展广交会期间旅业房价等相关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纠正了一批不规范的价格行为,维护了广交会期间正常的旅业价格秩序。
   

   在此次检查中,市、区(县级市)物价局共分17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80多人次,分别对广州市内101间宾馆(酒店)的旅业价格等进行了检查。从检查了解到,广州市内绝大多数宾馆(酒店)均能够执行物价部门认可的广州地区酒店协会制定的行业指导价,对外标示的价格大多低于行业指导价,如东方宾馆(五星级)标准房对外标价1900元,低于行业指导价1990元的标准;涉外酒店都使用了中英文标示价格。大多数酒店(宾馆)房价在明码标价方面比较规范,均以价目牌、价目表的形式进行公示,并摆放在显著位置,供客商查阅。如广州珀丽酒店专门制作了广交会期间房价的标价牌摆放在前台明显位置,方便顾客了解房价。宾馆(酒店)附设商场内的明码标价也比较规范,商品标价牌标示内容基本都做到了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的要求。如白天鹅宾馆附属商场内商品标价均统一使用经物价部门监制的商品标价签。部分宾馆(酒店)为吸引客源,实际结算房费时采取折扣优惠等方式让利于客户。如江湾大酒店(四星级)标准房对外标价1530元,实际结算价格根据折扣率的不同,分别为1173.9元至1373.9元不等,折扣优惠幅度在10.2%至23.3%之间。
  

    此次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宾馆(酒店)的房价没有明码标价,如广东国际大酒店、文化假日酒店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没有标示当日客房价格;部分宾馆没有严格按照行业指导价进行标价标示,而是以高于行业指导价的标准进行标价,如流花宾馆(四星级)豪华房,超过行业指导价的标准;海珠、番禺区的个别宾馆(酒店)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广交会期间的旅业价格要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规范,随着广交会期间旅业房价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行业指导价要科学制定,切实可行;要加大对价格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增强价格管理的透明度;继续加强对市场价格秩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好广交会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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