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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政策的成本审核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省物价局发出了《关于我省贯彻实施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粤价[2008]16号),对七大类重要商品和服务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目的是遏制不合理的涨价,保护企业的合法合理权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成本审核是实施临时价格干预的重点环节。成本是价格的基础,如何确认企业成本的合理上升,是实施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基础工作。临时临时干预成本审核的重点是提价的合理性,通过审核遏制企业的不合理涨价,同时也保护企业的合法合理利益。为此,我们对要求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监审机构的成本审核原则和审核方法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企业能否如实详尽地提供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资料,关系到成本审核工作能否顺利进行,我们对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要求企业提供的资料,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如对提价申报企业,必须提供的资料:提价申报表;企业基本情况;最近三年及本年度至提价期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税务等政府部门审计(审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年度审计报告;以及相关的制造成本明细表、费用明细表、商品销售明细表、固定资产分类折旧明细表等会计报表;企业成本变化情况说明及相应的购货合同、购货发票;企业自行计算的成本情况(包括分摊方法、原则);产品工艺和技术主要指标的变化情况;与前一年度同期成本比较表等。对调价备案的企业,必须提供的资料:调价备案表;上一年度及本年度至调价期前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税务等政府部门审计(审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及费用明细表、商品销售明细表等会计报表;供货单位的调价文件或调价通知单、购货发票,企业成本变化情况说明及相应的购货合同、购货发票,企业自行计算的成本情况(包括分摊方法、原则)。

我们将通过严格的成本审核,剔除不合理的成本增加因素,遏制不合理的涨价,保障企业的合法合理权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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