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宏观调控决策部署,确保国家与我省出台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贯彻落实,遏制企业的不合理涨价,切实保障我省市场价格的稳定。近段时间以来,我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积极工作,大力开展了液化石油气价格专项检查,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成品油、交通运输、春运客运票价、旅游景点门票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巡查与检查,日化产品与酒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检查与调查,取得了初步成效。
日前,根据国家的部署,按照国家与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要求,我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将全面加大检查力度,以切实保障干预措施的贯彻落实:
一是于1月24日紧急下发《关于开展落实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专项检查的通知》,部署从1月25日起至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解除止,加强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检查。进一步规范列入价格干预范围的企业的价格行为,打击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有效抑制居民消费价格的不合理上涨。省物价局将对列入省监管范围的重点企业进行直接检查,各地列入监管范围内的企业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检查,省物价局将对各地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与督导。
二是继续加大对液化气、成品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重要商品的市场价格巡查力度,重点保障春节与“两会”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大力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稳定省内市场价格,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和“两会”期间市场稳定。
三是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市场监控。确保全省12358价格举报电话线路畅通,快速处理群众对企业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举报案件。一旦发现有价格异常变动的苗头,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开展相关价格检查,控制事态的发展。
四是曝光典型案例。对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违反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价格违法行为,将通过新闻媒体及时进行曝光,以震慑价格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信息上报。各地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有关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检查情况要实行周报制度,重大情况要当天直接上报到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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