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受连续雨雪和凝冻气候影响,我省北上开行客车较多的火车站、部分地区的长途客运汽车站以及飞机场,都陆续出现旅客滞留现象。由于恶劣的天气还将持续一段时间,春运工作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进而对春节期间的商品供应和节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造成影响。为维护春运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1月27日省物价局向全省物价系统发出《关于加强春运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通知》,采取六项措施,切实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价格事件,确保价格秩序的稳定。
一、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迅速组织开展价格检查和巡查,特别是韶关、清远以及滞留春运乘客较多的地区,要严肃查处对乘客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食盐、药品等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乘客的利益,维护社会秩序。
二、加大对春运票价及相关收费执行情况的查处力度。开展全省春运客运票价大检查,深入本辖区的机场、车站、码头以及各种客运票务代售点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倒卖高价票的价格违法行为,保持春运票价政策监管高压态势;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查处群众投诉案件。
三、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春运的价格政策。为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开通“绿色通道”,并一律免收路桥通行费。及时清理针对农产品批发环节销售环节的各种收费项目,能免除的尽量免除,对进入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工商管理费等各类费用一律减半征收。对春运期间各项减轻公路客运企业负担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减免措施落实到位。
四、密切监测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结合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要求,及时掌握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情况,为采取相关调控措施提供依据。
五、正确引导群众心理预期。及时发布春运价格信息,坚持正面宣传,防止对价格进行不实报道和炒作,引导居民正常的消费心理预期。
六、适时适度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保障供应、平抑市场、稳定价格方面的积极作用,适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调节供求,扶持生产,对困难群体实施必要的价格救助,防止价格波动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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